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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2013-12-10 09:38
会协[2013]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强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实施201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深化诚信建设、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为目标,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2013年年报审计的组织、计划和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事务所要以合伙制转制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适合自身情况和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系统风险防范水平,提高事务所整体执业质量。对于上市公司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事务所要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把控好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委派、项目组人员配备、质量复核和报告签发等关键环节,避免分所、部门或合伙人擅自承做高风险业务给事务所带来的风险,做到质量控制程序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对新设立的或新加入的分所、以及新吸收的审计团队带来的业务,要作为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指定专门合伙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中注协报备评估结果。

  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程序要确保项目合伙人能够深入参与项目管理,切实承担项目的督导责任;要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具备相应的级别、能力、经验和权限,复核意见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项目合伙人应就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重大事项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充分讨论,只有在完成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且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异议后,才可签署审计报告。

  事务所要确保项目组成员、事务所和网络事务所的独立性,严格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定期轮换制度,关注对同一客户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与鉴证服务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不利因素。

  事务所要落实《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要求和《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抵制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倡议书》精神,规范事务所项目工时管理和成本核算,建立科学的收费管理制度,实施合理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形象。

  三、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注册会计师还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保持职业怀疑,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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