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著名财税专家、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马靖昊认为,中磊主动并入大信比被监管部门直接吊销事务所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格要好一些,不过,在后一种情形中,后续的清盘工作比较复杂,比如人员的安置、分流等等。
刘志耕也认为,鹏城、中磊的选择,原因很简单。
“问题事务所因受到丑闻的影响,今后不管是事务所的职业形象和执业信誉方面,还是在业务承接及接受相关权力部门的监督方面,都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和限制,原有客户也自然会重新选择职业形象和执业信誉更好的事务所,而其他的客户也可能会慎重选择或根本不会选择该事务所,这些问题事务所很可能因此一蹶不振甚至关门大吉,这些情况肯定会对问题事务所内其他注册会计师产生很大的心里影响和压力,谁还会愿意在没有前途的事务所工作?最后自然是劳燕分飞各西东。”刘志耕说。
“从未涉案合伙人的角度来看,合并是一种‘被动选择’,亦是接受一种市场机制处罚的结果。毕竟在新的东家,其地位、声誉可能会遭到减损,客观上也会让很多合伙人和业务人员体会到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体会到声誉机制的重要性。因此是一个‘吃一堑长一智’的学习过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吴溪教授对本报记者说。
吴溪指出,当然,还有相当一批合伙人和业务人员既没有参与事务所的管理,也没有在自己的项目上有污点,因此,中磊、鹏城并入其他事务所,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合理的,是给其他未涉案的合伙人一个自由选择的权力。
“自2005年之后的合并潮到2010年之后的转制,以及近期的新一轮合并潮,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展示出了一个中长期的战略思路,‘合并’直接减少了证券市场上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而2013年底要求所有审计上市公司的事务所都必‘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将促使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员承担更重大的法律责任,特别是为未来的民事法律责任作出铺垫。这表明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品牌建设、提升审计质量的一种应对方式。”吴溪说。
合并方
理性的接收方通常应经过合并风险评估
虽然问题事务所被合并有利于保护未涉事的合伙人,但此方案仍有诸多弊端。一些业内人士担心,这些问题事务所陷入舆论漩涡之际突击合并、逃避责罚的行为,很可能会给并入的事务所带来风险。
对于合并对这些问题事务所本身的影响,马靖昊认为,合并之后,这些问题事务所在一块新的牌子重新开展业务,这对其审计质量的提升不会有大的促进作用。如果这些问题事务所能够吸取教训,可能会在以后执业过程中更加谨慎一点,但目前的审计市场相当于做生意,是卖方市场,事务所基于生存、发展的需要,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类似的问题可能还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