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文件对
会计师事务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领域,改善业务结构,探寻行业新的增长点,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的合理布局,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以“求新、求实、求效”三点作以粗浅的分析。
求新:政策领航 发展亟需
2009年10月3日,国办56号文明确提出要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并提出了有利于行业市场扩展以及事务所国际化、专业化发展的一系列扶持和引导政策。文件指出,要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会审计范围。在巩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伴、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针对此项政策的出台,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曾强调,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地位的提高和话语权的增强,对注册会计师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拓宽业务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
“紧迫”,并不是夸大其辞,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注册会计师如何拓宽新业务已经是迫在眉睫。而其紧迫之处,无处乎在于受到市场分割、传统思维等诸多因素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现有业务过度集中于传统审计业务,市场高度饱和,这导致现有市场的过度竞争、竞相压价,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受到威胁。
由此可见,拓展新业务是可行的、必要的。目前相当数量的会计事务所只做一些验资和年检审计业务等目前来看已无太多的技术含量而言,而其他一些非会计事务所的中介机构也开始吞食本属于注册会计师专属的业务领域,无非最终找一家事务所盖个章出个报告而已。如果照此发展,只能是降低质量拼价格,不但失去应有的市场空间,还会失去注册会计师特有的品牌优势。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整个行业共同努力,增强社会对注册会计师高质量审计服务有效需求,从而维护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权威。
因此,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确立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积极寻找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相关的、能够使自己所掌握的财务信息和客户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巩固和发展审计、验资等传统鉴证业务,积极提供财税法律服务,大力发展管理咨询服务业务领域。国办56号文件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应当大幅度拓展,发展、深化新型非审验业务,这无疑是为中小会计事务所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了良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