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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汇算清缴的8大变化

2018-04-25 16:42

年年办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又办所得税汇算清缴。2017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今年在办理17年度的汇算清缴时,同往年有什么不同?小编分析,在今年汇算清缴中,有关申报程序、表格填写及重大政策上,同往年比,有8 个方面重大变化:
 

—、第一次用2017版年度申报表。2017年,国税总局对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精简了表量,从原41张减为37张,并对其中大部份表式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表格称为2017版申报表。今年是第一次启用新版申报表,纳税人要熟悉新申报表的变化和结构。尤其要注意表格修改中,隐含的税收征管重点和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方向,降低涉税风险。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第一次不需要备案及报送相关资料。总局18年15号公告规定,从17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需再报送相关资料,改为企业留存备查。
 

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第一次不用备案。部份省国税、地税部门,已发文明确,今年起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不需就税收优惠办理备案手续,有关税收优惠的资料,也由原来的报送制,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鉴于总局还没有出台全国性规定,纳税人要关注各地的口径。
 

四、第一次实行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盈亏的互抵。纳税人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如一方发生亏损的话,从17年度起,一是可以相互抵减,二是必须相互抵减。
 

五、当年境外所得,第一次可弥补境内以前5个年度亏损。从17年1月1日起,企业既有境内所得、又有境外所得,二者的抵减规则是:境内的所得不能抵减境外的亏损;境外的所得不但可抵减境内当年的亏损、还可以弥补境内以前5个年度的亏损。
 

六、境外不同国家所得,第一次实行综合抵免法。纳税人有来源于二个或二个以上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在计算申报17年度所得税时,可选择分国抵免方法,也可按财税(2017)84号文件规定,选择不分国的综合抵免法。
 

七、公益性捐赠,第一次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总局已经明确,2016年9月1日起发生的公益捐赠,当年未扣完的,可结转到以后三个纳税年度扣除。因此,办理17年汇算清缴时,可能会发生捐赠支出结转扣除的情况。
 

八、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占比,第一次看前三年。2016年国家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2017年按新办法认定出来的高新企业,2018年第一次申请享受高新待遇。在申请17年享受15%优惠税率时,研发费占比指标,是看三年的,也就是看17、16、15年三年的。这个政策发生了巨大变化,新认定的高新企业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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