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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连发三公告披露会计信息质量 违规企业上名单

2014-10-30 14:39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28日连发三份公告,向社会公开了去年全国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及相关处罚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对部分金融类企业、非金融企业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结果进行了逐户公告。

    财政部表示,此次检查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着力促进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对金融、通信、航空等重点领域的大型中央企业、部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联动检查。同时,检查紧密结合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查表明,多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有效实施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健全、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甚至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如第二十九号公告,主要是针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95户企业和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公报指出,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如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及下属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职工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企业包括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4.41亿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早年房改时拨备的住房补贴等应付职工薪酬结余11.09亿元长期挂账等。

    第三十号公告主要是地方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3182户、会计师事务所166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596.8亿元。

    第三十一号公告主要是对部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的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实;部分企业薪酬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职工工资性支出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责成被查单位调整账务、补缴税款、上缴财政资金、整改落实,并采取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财政部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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