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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炉

2014-07-07 15:48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及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总体方案出炉

  会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与财税改革,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

  会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中国联合商报》等媒体表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与此相对应,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现代国家治理需要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而现代财政制度是这两者的支撑和基础,从这三者的逻辑关系上看,重点抓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推动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体现出高层彻底改革和攻坚克难的决心。而《总体方案》无疑是支撑改革全局、面向长远战略目标的制度建设,必将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增添动力。

  明确改革时间表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清楚,而且有明确的完成时间表。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财税体制改革理应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定位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财政的定位也被提到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先走一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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