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各省市报送各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验,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至财政部会计司。
为广泛听取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对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的意见建议,日前,财政部要求各省市报送各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验,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至财政部会计司。
报送材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总结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式、方法和取得的成效;二是提炼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经验、体会和存在的不足;三是提出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意见、建议和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