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行人士昨日(7日)向早报记者透露,在中国证监会于8月2日组织券商投行人士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上,发行部相关负责人与参会券商就IPO(首次公开发行)与再融资等热点话题进行了交流。
证监会人士表示,已探讨将IPO与股权激励(编注:IPO时可定向发行或留存少量新发股份作为股权激励之用)相联系,以及试行再融资储架发行(编注:所谓储架发行,即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
“投行则最关注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大幅提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上述投行人士称,“但从证监会的态度来看,预披露大幅提前势在必行,且需要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的申报稿以及最终上会稿。”
最终上会稿或也进行预披露
投行人士表示,此次参会的多为资深投行人员,主题是谈党建工作和群众路线,“在交流过程中也也涉及到了发行工作。”
一份微博上流传的会议纪要显示,出席会议的人士包括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各家券商最关心的话题包括了储架发行、招股书预披露、再融资改革、公司债发行等。
有券商指出,招股书预披露提前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发行人的工作量;且内容披露过多,会使竞争对手等获得发行人较多信息,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不过从证监会反馈的态度来看,加大透明度已势在必行。
证监会人士表示,目前暂定预披露的招股书包括了申报稿和最终的上会稿,若其间涉及到财务信息更改也可能需要向社会披露。他进一步指出,未来的趋势是把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和初审报告都向社会公开。另外,将简化IPO企业对于历史沿革的信披要求。
根据已结束意见征求的新一轮发行体制改革方案,招股书预披露将实现“受理即披露”,从而导致招股书曝光时间长达3至6个月。
自去年10月份起,IPO审理就处于停滞状态。“根据目前的情势来看,恐怕‘空当期’要延续到明年一季度。”一南方投行负责人说道。而长达半年,甚至可能是一年的空当期,即便是已经预披露的IPO排队企业,其财务信息也会需要进行大幅度的更新。
“IPO财务核查问题
比外界想象要严重”
在发行体制改革方面,证监会人士表示,对于小额股权激励,已考虑与IPO过程相结合,“避免企业上市后很小规模的股权激励还需报证监会审批的情况”。
对于呼声较高的储架发行,证监会人士称,未来可在再融资方面试行,但IPO试行储架发行的可能性不大;且再融资的定价会更具弹性、更市场化。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基本已收尾的、长达半年之久的IPO专项财务核查工作,证监会人士表示“财务核查所出现的问题比外界想象的要严重”,并表示未来在特定场合将公布一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