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政府目前的税负到底重不重,这是一个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我只能说,第一、目前政府收入统计不全,政府预算并未覆盖所有的政府收入;第二,就目前不完全统计情况下的部分的政府收入所占的GDP比例已经不低了。
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将来《预算法》的进一步完善,从而覆盖全部政府收入。
《21世纪》:那您认为应该如何完善《预算法》?
许善达:预算立法,关键是明确“政府向居民和企业拿钱是要有立法依据的”。农业税是个成功的例子。农业税废除的文件中有一条规定,除国务院和省政府外,任何人都不能向农民征税。如果没有这条规定,即使废除了农业税,乡政府、县政府自己发个文就可以另立名目向农民收税,还是治标不治本。所以,至少从2006年到现在,没有一个省政府发文向农民收税,国务院更不会发文。
包括现在政府所有的收费项目,都应由立法机关重新审议,各级政府应由所对应的人大进行审议,通过的可以继续收,但需向社会公告说明是何时由何级人大通过的;否则,凡人大没通过而行政机关收费的,应当予以处分。
但这条恰恰目前在中国非常模糊,我们《立法法》上所写的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但这种“立法授权”是不能层层授权的,是不被《立法法》所允许的,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所以要减轻税负,还是要把税收立法权上收。
《21世纪》:那在目前这种没有依据的前提下,我们去谈“结构性减税”会不会造成更多的混乱?
许善达:税收总量多少与是否进行结构性减税并无逻辑上的矛盾之处。结构性减税的原因是这一领域的税收负担、其税制的合理性与其当前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即使总量不大,也可以存在结构性问题,比如目前最大举措——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营改增”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
《21世纪》:您之前说的铁路、电信、建筑这三个行业今年应该推出“营改增”试点,现在讨论很激烈,您现在是怎么判断的?
许善达:这三个行业特点不一样。电信相对简单,如果要快,今年下半年就能出来。铁路营改增要等铁路总公司完成改组才能实施。建筑安装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营业税不在注册地交,而在项目所在地交。以后改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的原则,是在注册地交税,营改增以后必须维持在项目所在地缴税的原则。需要在方案设计的技术上好好处理。这个领域营改增已经推迟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司长、处长,有足够的技术经验和能力去设计,关键是领导人要把这个原则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