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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铺开 部分地税不愿移交纳税大户

2013-08-02 15:21

此次“营改增”试点,一些地方抱着侥幸心态,准备并不充分,一些地税部门不愿移交纳税大户的现象相当普遍。

  1日,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正式在全国范围推开。同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撰文重申今年扩大“营改增”试点的两个时间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在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推行“营改增”。

  楼继伟强调,对于地方出台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既要充分发挥其稳定预期、平稳过渡的积极作用,又要努力避免企业因此产生政策依赖、不愿调整经营模式甚至骗取财政补贴的问题和风险。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一些地方抱着侥幸心态,准备并不充分,一些地税部门不愿移交纳税大户的现象相当普遍。而税企之间和税务系统也存在诸多需要磨合的地方。

  今年末明年初将推新行业试点

  从昨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此次将广播、电影、电视等相关节目(作品)的制作、发行、放映、播映活动,纳入试点。

  对于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时间表,楼继伟表示,目前财政部正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抓紧完善这两个行业试点方案,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并将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楼继伟称,“营改增”实际上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扫尾阶段的一次重要改革,有利于财政体制的建设。

  随着“营改增”继续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最终将被完全取代,地方财力面临巨大冲击已是共识。楼继伟表示,试点期间,“营改增”后的收入仍然归属地方,暂不涉及财政体制的调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如何应对“营改增”全面完成后地方财力,则必须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步伐,按照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截至2013年2月底,全国试点企业达到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

  改革磨合尚需时间

  楼继伟在文章中表示,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4个税收政策补充通知,及时解决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具体应税服务范围不够明确、总分机构缴税办法、船舶代理服务税务处理等问题,同时,还发文明确了出口退税财政负担机制和会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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