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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越来越近 深圳已准备就绪

2013-06-04 10:00

  最近房产税又成为关注的焦点,从种种迹象来看,这次势在必行,而且会多个城市一起实行。中联地产评论员周庆亮分析,从深圳情况来看,各种条件已具备,出现在试点城市中是大概率事件,但由于依然是试点,预计征收力度不大,对楼市短期影响不明显。

  征收范围:

  确定针对增量房屋

  国务院近日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08年以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中,均提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综合历年的表述可发现,从2010年起,文件明确使用“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说法,而此前的表述多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未明确提及房产税。

  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渐趋明确,说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意见》虽未明确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但市场普遍预期试点很可能在下半年扩围。

  由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存在开征的法律障碍,但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的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导致一些业主的反对。相关人士表示,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目前,虽然不同城市拟定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增量征收”将是普遍原则。

  城市选择:

  或较大范围内铺开

  对于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目前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市场普遍预期,此前被频繁提及的杭州可能被纳入。

  此前有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今年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复,杭州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拟于4月26日发布并从5月1日起执行。但截至目前,杭州并未开展房产税试点。“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与上海类似,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同时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

  深圳,已经准备就绪

  针对眼下最为敏感的深圳很可能成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的城市的传言,深圳一官员公开表示,深圳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房产税试点通知,更没有网上流传的时间表。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杨龙也断然否定了深圳即将开征房产税的说法。杨龙明确称,到目前为止深圳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通知,深圳何时开征仍是未知数。深圳权威部门的这一表态,无疑令市场各方传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推进步伐更加扑朔迷离。杨龙表示,深圳何时开征仍是未知数。开征房产税首先要想清楚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扩大税源代替土地财政?目的不同,手段就不同。

  从上海、重庆的经验来看,目前税收调控对抑制房价作用有限,只是辅助手段。如果以同样的力度,深圳即使开征房产税,也很难控制房价上涨。“需求在那儿明摆着,从城市人口、经济总量和土地供给来看,深圳房价很难降下去。”而深圳房地产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不多,房地产对深圳整体财政收入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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