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开征遗产税都有支持和反对的两种观点。而近期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专家建议,虽然目前遗产税开征条件尚不成熟,但不妨在条件较为完善的个别发达城市择机试点。
阻力
著名学者厉以宁是认为开征遗产税短期很难实现的代表之一。
厉以宁反对遗产税的主要理由是:西方遗产税的对象是富翁、老年人,而现在中国的老人都不富裕,财富掌握在年轻一代手上,一旦征税,后果就是让他们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国家根本收不到钱;另外一个情况是,中国还有不少大家庭生活在一起,因此,在“适当的时候开征遗产税”之前有许多细致的工作要做,比如确定合适的税率起征点。
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副会长杨卫华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必要性和可能性之间有差距,马上开征遗产税的条件还不具备。开征财产税会触动富人阶层的利益,他们会动用手中的权力和工具反对遗产税。遗产税不覆盖中低收入者,低收入者还会通过政府对富人财产征收的回馈得到实惠。要防止富人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对外投资等应通过相关法律严格登记。
杨卫华举例说,目前中国的法律制度还不规范,财产在家庭成员中的归属界定、登记很模糊,没有划分清楚。比如说父母为子女买房归在子女名下,而严格讲这属于一种财产转移或继承,但继承法的一些规定还不太细致。
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丁芸则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需要健全财产申报制度,政府只有了解了财产情况才能进行遗产税征收,财产价值的评估能力也需要增强。发达国家收入透明,个人信用高,政府掌握的信息比较全面,开征起来更公平一些。现在政府对个人财产掌握不清楚,对财产申报是否属实也缺乏鉴定。要建立起相关程序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充分地调研、测算、设计。”
好处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在京发布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报告认为,征收遗产税能够稳定地方财力来源,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2%。中国如果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此项收入就能达到2000亿元。
丁芸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财产税完善的角度看,遗产税是财产税的重要一环。如跨境遗产继承,中国没有开征遗产税,而国外有,则会造成资产外溢。按国际惯例,劳动收入一般采用较低的税负,而对于非劳动的继承采用较高的税负,以鼓励勤劳致富创造财富。
“有遗产税,富人更多的钱会用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利于人们接受共同富裕的理念,也利于鼓励年青一代勤劳致富、科学经营,而不是食利心态。对靠权利寻租获得财产的人来说,开征遗产税不但会令其非法所得缩水,且财产来历也将受到追查,利于遏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遗产税利于核定富有阶层的资产,能间接起到财产公示的作用。中国人有养子防老的观念,财产多转于后代,对后代有竞争力的成长和促进社会整体进步不利。”杨卫华说。
而现实的许多研究结果也表明:一个人继承的遗产越多,工作越少,越容易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