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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提出五项要求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

2013-05-06 1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决定,确保我省“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和试点工作圆满成功,青海省国税局在认真学习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地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本地区“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骨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是认真学习,加强培训。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全体国税干部认真深入学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一系列“营改增”试点文件,熟悉政策,把握方法,为我省“营改增”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和政策上的准备。

  三是强化责任,协调配合。“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国税机关、各有关部门必须上下一致,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群策群力,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四是积极主动,分步实施。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主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克服畏难情绪,敢于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五是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营改增”工作涉及财政、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各级国税机关在“营改增”工作中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搞好内外协调,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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