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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登记制改革后如何管理公司 (6)

张茅:我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年检制度,年检制度这次改成年报公示制度,这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比如说过去的年检制度,经常有的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企业受到了很多的惩戒,而且年检还要缴费,现在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目的是突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作用,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的年检制度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在具体的操作办法当中再进一步明确。

刚才讲到的抽查制度,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全国的市场主体5800万,要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用传统的办法是做不到的,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也不能说是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我想这个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个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我到义乌的商品市场去看,由消费者打分,有的企业是五星,有些是四星。我觉得对星级信用比较高的企业,就可以减少抽查。

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像现在很多地方做的一样,制定规则,像我们有的随机的方法,电脑派位、抽签的办法,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我们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我们主观的随意性,随机轮到谁抽查,就要深入全面地进行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样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这也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我们也在研究这方面具体要采取的措施。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张局长,我们知道上个月的时候,国务院常务会议曾经提到“要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想请您介绍一下这个系统的具体细节,另外有没有出台一个时间表,这能否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

张茅: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是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通过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我们现在也在要求各地政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抓紧建设本地区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另外,各地区、各部门互联互通的问题,信息系统不能变成信息孤岛,所以这个建设恐怕还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地建成,登记制度的改革,也是对我们建设的一个促进,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实行。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