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时间:2013-01-07 10:5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本文所述之设立企业以常见的典型的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为主。 投资设立三资企业一般要经过如下四个步骤: 可行性论证阶段 名称核准阶段 可行性报告外经贸部门审批阶段 企业工商设立阶段 下面一一简要介绍: 一、可行性论证阶段 可行性论证主要包括:经济可行性、法律可行性等 目前,可行性论证多数主要集中在论证设立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而往往忽视了对法律可行性的论证和研究,也为企业未来埋下法律隐患。 法律可行性研究主要研究如下问题: 1.准备投资的行业是否被列入禁止、限制类行业? 2、鼓励类行业有哪些优惠措施或鼓励措施?? 3、是直接设立外资企业还是并购国内现成企业? 4、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相关政策? 5、采用合资、合营,还是外商独资? 6、合资、合营合同如何安排设计?? 7、企业管理架构是什么样? 8、其他相关涉及战略性的法律规定 二、名称核准阶段 如果投资者决定采用设立新企业的形式,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后,需对企业起一个名字。根据目前规定,企业需冠行政区划名称。 1、如何冠名? 是冠市名(如广州市***公司),还是冠省名(如广东省**公司),还是冠国别名(如***(中国)公司或**(国际)有限公司)。这些都有相关规定,只有符合冠名条件才能获得工商部门批准。 此外,国家还规定,企业名称中一般还包含行业名。如果企业是单一行业则容易些—直接冠行业名即可。如果跨多个行业,如何冠名也要研究国家相关规定。 国家对企业冠“实业”“国际”“中国”等名称的,都有明确的限制条件,投资者在给企业起名时需了解相关规定。名称起好了,则提交相关文件报相应层级的工商局核准,如果未发现重名的一般会予批准。 2、名称核准阶段一般要提交如下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名称查询表 (4)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3、需要注意的 (1)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2)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