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6) 时间:2010-01-27 14:00 来源:京审 作者:京审 点击:次 二、适用范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未达到纳税标准、没有扣缴税款的纳税人情况报送。 三、“收入项目”栏填写金额,4+5+6+7+8=3 四、非本单位雇员、非本期收入及其他有关事项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五、“审核人”指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 六、本表为A4横式,填写一式二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一份。 (责任编辑: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6页: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