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5)
时间:2012-06-12 14:4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二十七)第19栏“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重要提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计算与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计算不同。具体是: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二十八)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1、2012年6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提示:2012年6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是指税款所属2012年6月份的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期末余额。 提示: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提示:其他纳税人是指除2012年6月30日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之外的其他纳税人。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