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设立内资企业公司登记程序(4) 时间:2011-04-12 1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4、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三)合伙制、个人独资企业分支设立 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1寸1张) 3、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 4、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责任编辑:京审)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