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设立内资企业公司登记程序
时间:2011-04-12 1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一)必备的条件: 1、股东(出资人)二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均可); 2、注册资本: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的公司10万元以上;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以上; 4、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以上; 5、以生产为主的公司50万元以上。 有已确定的公司住所(经营场所)。 (二)提供资料: 1、股东资格证明: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备案章 (3)事业、社团法人:法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 2、起5个公司名称的字号(2-6个汉字)。 3、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 4、拟任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1寸1张)。 5、入资凭证。 6、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一)必备条件 1、发起人五人以上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二)提供资料 1、发起人资格证明: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备案章 (3)事业、社团法人: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五个名称“字号”(2个以上汉字) 3、公司住所房产产权证明 4、入资凭证 5、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照片(1寸1张) 6、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名单 7、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合作为基础,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一)必备条件 股东二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但法人股东不得超过50%。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当股东) 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人民币 有已确定的经营场所 (二)提供资料: 1、 股东资格证明: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