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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与材料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2、中外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一般来说,中国的自然人不能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所需材料:
1、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名称1-7个;

2、合资、合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 、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银行及资信证明;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5、房屋、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6、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提前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7、合同、章程正式文本(全体投资方签字、盖章)

8、董事会组成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由每个投资方分别签字、盖章委派)、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9、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及出资许可证明。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