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2)
时间:2010-11-26 11: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特别提请注意: 1、设立登记的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之一办理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时,可委托企业职工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