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申请认定的如何处理?
答: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未按规定申请认定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其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会计人宝典)
答:属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以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4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可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47.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
(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之前的营业额如何确认是否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
答:按照2011年度或者2012年1至6月缴纳营业税的全部营业额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部分计算。
49.减免税是什么?
答: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