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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期间是否计提折旧

2013-07-31 14:52

 问:我们工厂由于经济不景气,已经从2月份停产到现在(只是暂时性停产,不是季节性的),在停产期间,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不是还要计提?如果计提需计入哪个科目?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贵公司的情况不属于上述规定,应当照提折旧,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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