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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的成因分析及征管对策(3)

2012-08-01 10:55


  (四)落实税收管理员职责。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对零申报户的日常管理职责,包括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报表、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形势和动向。对零申报情况进行定期通告,将零申报率纳入税收管理员目标考核内容,规范税收管理员执法行为,对弄虚作假,片面追求征管质量"六率"指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对存在异常情况的零申报户和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且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制作零申报业户清册,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比对分析核实,对企业法人和财会人员实施税务约谈掌握核实情况,然后进行纳税评估。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评估及时发现申报信息的疑点和漏洞,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的放矢地制定对策,并对虚假申报纳税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实施重点稽查。首先税收管理员要随时对存在疑点的纳税户进行实地检查,加强控管力度。其次,对长期进行零申报的企业,稽查局要进行重点稽查,特别对购买发票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分析比对零申报的主要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确实没有实际经营又无经营场地的企业,责令其办理注销手续;对失踪户转为非常户管理;对没有如实申报,企图以零申报逃避纳税或占用国家税款的企业列为稽查重点,并按户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建账建制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并按偷税给予一定数额的处罚;对于不能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核箅不实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征收税款,以堵塞税收漏洞。

  (七)实行零申报企业公示制度。每季度征收期后要对所有零申报户名单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举报。县局针对零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核查,分类管理,对虚假的零申报加大日常征管力度,采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降低零申报面;对长期未经营或失踪的零申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在所得税季度申报后按分局通报征管质量指标,纳入考核内容。通过摸底调查,分析、分类的管理办法,县局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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