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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知识

2011-11-30 16:02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个特定程序。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的税种,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当就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此,对纳税人来说,也就应当在年度终了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全部在年度终了后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将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两个问题:一是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无法保证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二是不便于纳税人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可能使得纳税人一次性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过大而影响纳税人的资金周转。鉴于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的特定时间段内,统一核算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办理税款结算,多退少补,这就是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也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点

  正确理解和认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其特点。

  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并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总结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特点:

  (一)不可回避性。

  (二)高风险性。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四、汇算清缴的时间与期间

  汇算清缴时间(时限):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

  汇算清缴期间(期):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作为一个汇算清缴期。

  五、汇算清缴内容和资料

  (一)居民企业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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