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常见问题(FAQ) > 税审 >

非营利科研机构所得税优惠审批(2)

2011-11-15 09:48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案头审核

    通过系统调阅以下信息: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信息

    (2)税务登记信息

    (3)纳税申报表信息

    (4)财务报表信息

    2.实地审核

    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份送达纳税人,相关资料归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