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代表处还用做年检审计报告吗?
2013年以前,代表处从事应税业务或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办法纳税的,年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经审计的全年经费支出情况以及税金交纳情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各项税金是否足额,按时交纳,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纳税的,请问2014年(2013年度)必须要审计吗?
答:按最新北京税局和工商局关于外国企业驻北京代表处年检及纳税申报相关规定,还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各项税金是否足额,按时交纳审核报告和用于工商年检的审计报告。 请相关代表机构及其准备。相关信息参见:
北京代表处年检审计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