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0年高企认定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及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版)。
2、请企业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原则上由申报企业自己编写(注:按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前3年的,即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资料。自主知识产权也必须是前3年内获得的,并由法定部门备案)。
3、鉴于2010年参与高企认定审计的中介机构名单还在审查之中,请企业暂不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省高企认定办将尽快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合格中介机构名单,请申报企业注意。
4、正式申报工作请关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
省高企认定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
咨询热线:010-82672400
电话:136011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