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申请书》; 2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 3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4 、 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文件; 5 、 登记证; 6 、 公章、代表证; 7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