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三类代表处2011年检都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答:根据北京市工商局规定,今年代表处年检变化很大,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并电子版上传网站,详情请咨询:010-82620337。代表处年检具体为: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凡2010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属分局登记注册,领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迁入本市且经市局及各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在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或申请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逾期未接受年检或办理年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