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年左有的时间,发明人收回了现金。但和直接一次取得转让金相比,发明人仍然拥有企业的资本份额,可以得到企业利润分配和资本转让的收益。如果对自己发明的专利有信心,预期能带来不错的回报,这样操作与单独的专利转让来比,税负可能是轻的。
如果他选择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专利权出资,拥有股权,当然,投资入股,营业税是不用缴了。至于他可以得到的收益,则取决于股份公司的分红多少。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发明人拥有的所有权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的代表形式是股票。如果发明人所投资的公司股票上市,他又可能获得两个方面的利益:一是所持股票可能升值,那股票所代表的价值就不仅仅是100万元了;二是上市后,所持股票能够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变现。我国至今还未开征资本利得税,股票的转让目前免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只要他持有的100万元股份能够保值,考虑缴纳的税金比直接转让省一道流转税,总体是可以接受的。
直接出售套现和投资这两种方案的利弊是明显的。第一种方案的操作风险小,缴税之后,可以得到现实的利益,而且收入的流动性最强,二次投资的选择空间大。但是,其所缴纳的税收负担太重,现实的收入是固定的。第二种方案也有几种选择,从纳税的角度讲,缴税少,税收与其所可能取得的收入比较,负担比较轻,而且升值的空间大,但风险也较大,未来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假如该发明人喜欢冒险,想追求更大的利益,并且自身有条件的话,可以在第二种方案中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