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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

2010-03-13 17:09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

第一部分  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须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有助于您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工作,我们将您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应了解的一些主要涉税事项告知如下: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主管税务机关对年度纳税申报所做的具体要求,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
 

      更多详细请下载“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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