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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会协[2011]115号(5)

2015-06-25 09:43

 

    第三,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化突破。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着力加强对会员的信息化管理力度,通过强化和完善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行业财务系统和监督检查系统,实现对会员从准入、继续教育、执行业务和退出的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优化注册管理系统。以注册会计师在线年检系统为核心,对注册管理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实现注册会计师年检的资料提交、资格审核、结果报备的网络化。

 

    完善继续教育系统。在进一步强化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功能的同时,拓展在线继续教育平台功能,扩大在线继续教育的范围和内容,提升在线继续教育的效率和效果,扩大在线继续教育应用。

 

    改进行业财务系统。进一步优化财务报表报送流程,加强财务数据的分析和统计功能,保证年度财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实现事务所和个人会员网上交纳会费。

 

    优化行业监管系统。完善执业质量检查系统,优化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备系统,改进行业监管信息系统。

 

    第四,实现行业服务信息化突破。通过建设行业法规和知识支持系统、行业视频和通讯支持系统,初步形成行业信息化服务体系。

 

    建设行业知识库。以网络方式向全行业提供包括会计审计准则、法律法规、审计案例和管理案例、行业资讯、宏观经济数据在内的知识库,并建设行业在线知识交流机制,保证会员方便获取知识支持,同时也为实现全行业的知识和技能共享奠定基础。

 

    建设行业通讯服务系统。建设视频及语音会议系统、即时联络系统、短信平台、数字传真,完善行业邮件系统等,实现协会与会员、以及会员之间的多渠道、可视化的便捷联络。

 

    完善门户网站。提升行业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会员参与的功能,实现外网平台的在线咨询、申报、办事、查询和内网平台上的申报审批、预警管理等功能。

 

    第五,实现事务所信息化突破。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优先实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突破,带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自身信息化建设。建设独立性管理系统。围绕禁止投资客户名单查核、投资合规性核查、独立性声明等,建设独立性管理系统,将独立性要求通过程序和软件实现自动控制和强制实施,用现代技术手段作为支撑推进职业道德守则的贯彻执行。

 

    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围绕项目接受与保持、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质量控制、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建设管理系统,帮助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评价和控制项目风险、监控项目进度、有效组织项目实施。

 

    建设作业管理系统。贯彻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建设具有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功能,支持协同审计、具备知识集成的审计系统。

 

    建设门户网站。会计师事务所在互联网上建立门户网站,用以提升形象、发布信息、拓展商机、在线服务、在线咨询、在线调查、招聘人员等。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突破的目标是:具备H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四大架构建设,打造行业信息化建设标杆;

 

    其他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建成独立性管理系统,使用审计软件和项目管理软件开展执业; 50%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审计软件和项目管理软件开展执业。

 

    第六,实现服务经济社会信息化突破。

 

    建设业务防伪报备系统。扩大会员信息采集的范围,将采集环节由个人基本情况延伸到所出具的业务报告相关信息,并对业务报告出具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向社会公众提供业务报告防伪识别服务,提升行业公信力,推动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效。

 

    (三)整合应用(2013-2015年)

 

    在第二阶段行业信息化骨干网络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形成行业核心应用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完成“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平台、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与业务的平台、服务经济社会的平台”三大平台建设任务,形成立体、全面、完善、互联互通的行业信息化体系。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将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营和业务执行全面转移到信息化平台上来,保证信息化体系不但建起来,而且切实用起来,并保持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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