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发《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对纳税地点、分期缴税办法及备案手续、备案时间、变更分期缴税计划等具体征管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是下发了做好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新出台的政策及征管规定,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手续,规范内部管理流程,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便捷办理分期缴税事宜。
同时,税务总局还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