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需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虽然2008年以来的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到全球引发金融危机,并引发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抨击,然而各国金融监管层均认为有必要继续使用公允价值,退回历史成本会计解决不了金融工具的计量问题;值得共同努力的是,不断完善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以减少一些估值技术夸大的影响,促进完善更稳定的金融体系,使其更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FASB在2006年发布了FAS157《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法规汇编第820议题,ASC 820),在2011年5月又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对其ASC820发布了相应修订。2011年5月12日,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 13),该准则提供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引和披露要求,以一项单独的准则取代了现行散落分布在各项单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引,从而实现了IASB和FASB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上的实质趋同。
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CAS 39与IFRS的相关内容趋同。
由此,关于公允价值计量,CAS与IFRS及US.GAAP基本实现了一致。此次财政部发布的CAS 39的相关规定与US.GAAP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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