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财产损失的税务会计处理实例解析

2013-07-16 15:14
 5月31日,黑龙江林甸中储粮库大火;6月2日,辽宁大连中石油大火;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大火,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和百余人员丧生让国人心痛。事后企业也存在一系列会计和税务问题需要处理。

  财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事故发生后,对损失需要分清责任主体,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人承担,还是企业自身承担。如果投保了财产保险,就可以获得部分赔偿。据了解,中储粮黑龙江公司今年在中国人寿财险投保了财产综合险,承保期限为1年。有报道称,经大庆市消防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初步核定,中储粮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其中,粮食损失约1000吨,包括玉米约600吨、水稻和大豆各约200吨,价值284万元;其余部分为储粮资财损失。随后,中储粮有关人士曾报出预计直接损失8000万元,但具体损失尚待权威部门公布。

  根据财物的损失数量、受损程度确认损失,是一项细致而艰巨的工作。需要结合原有库存数量、抢救出的数量与质量进行清查,才能确定真正的损失数量及金额。企业在发生损失后,会计上应这样处理: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玉米

  库存商品——水稻

  库存商品——大豆等

  如果是相关固定资产烧坏毁损,则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部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计提了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假设最终确认直接经济损失为307.9万元,保险公司赔偿200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5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承担,并假定库存商品损失284万元,固定资产损失等23.9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2000000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500000

  营业外支出 579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2840000

  固定资产清理等 239000。

  人身意外伤害的会计处理

  吉林宝源丰禽业大火造成120人遇难、77人受伤,新华人寿第一时间启动了Ⅰ级响应预案,派专人前往事故现场,收集报案信息,核查有无公司客户出险。但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宝源丰禽业未曾给员工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过任何团体保险,如果有人寿理赔应属个人购买。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对受伤人员要及时救治,对遇难人员要及时理赔。由于事故处理不会十天半个月就能结束,公司可先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垫付的相关费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