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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审计方法(2)

2013-07-12 16:28

  1.了解并测试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应收账款的控制测试主要围绕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来实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测试及评价:

  (1)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以经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依据;

  (2)企业是否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额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与客户对账,编表与记录、调整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是否得到了分离;

  (3)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登记是否由不同的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的余额是否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核查;

  (4)测试企业的信用部门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并标出虚列的应收账款或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5)测试企业对于账龄较长的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催收以保证债权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与折让的给予)是否经过专人授权审批;

  (6)测试企业是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2.有选择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注册会计师应亲自进行函证的寄发以避免寄发过程中出现舞弊风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总体上以一定的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审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为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往来账,其中大部分为个人往来,有些审计人员对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减少抽样本,致使其中的问题被忽略。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企业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清理的制度,制度是否执行。同时,还应注意调查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押金,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以将押金退回,如果已经退回,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应当仔细深入地调查。另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单位借款,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总而言之,往来账的审计对整个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力度,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的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它们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的违规、违法性事实以及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审计过程要将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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