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70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科发〔2012〕40号)精神,促进北京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首都自主创新能力及科技服务水平,现启动“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工程技术服务促进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是指运用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工业生产或工程建设提供各项服务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应是参与总包或分包,以产业发展为主线,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科技服务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应属于国家及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范围;
3.申报单位工程技术服务整体水平较高,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4.申报单位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上一年度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申报单位的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发展较快,近三年工程技术服务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20%。
5.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近2年无不良记录;
6.申报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支持方向及方式
本专项以科技经费直接补助形式下达,执行期1年,科技经费不超过100万元,承担单位匹配经费不低于1:1。
1.项目实施的关键技术应与国际水平接轨,具有明显的模式创新,带动行业上下游企业联合提供从工程咨询、研发到工程实施全链条的技术服务;
2.通过技术集成,提供工程总包服务,进一步优化整体工程解决方案;
3.项目通过突破关键技术,开发核心设备,提升对外接包能力,重点支持企业将本领域关键技术跨领域提供工程服务,实现增值;
4.优先支持交通、建筑、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场、港口等重点工程技术服务领域。
四、材料要求
1.企业应如实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的各项内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行业颁发的资质(复印件),项目实施的相关手续(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度工程技术服务收入证明(应包括经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编号和金额等能够证明工程技术服务收入的内容等),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
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受理单位(加盖公章、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fuchao516@sohu.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市科委工程技术服务专项”-“项目名称”。
五、材料受理
市科委高新处委托首都科技服务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
联系人:李哲、傅超、白宇静
电 话:66511715、66517293
邮 箱:fuchao516@sohu.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22室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