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应税服务”: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本行不包含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3、第8至11行“二、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
提示:本部分反映的是简易计税方法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1)第8行“6%征收率”: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中适用6%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含应税服务的内容。
提示:有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纳税人,本行数据既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货物及劳务。
(2)第9行“5%征收率”: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中适用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含应税服务的内容。
提示:有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纳税人,本行数据既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货物及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