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应税服务扣除额计算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扣除额 |
期末余额 |
1 |
2 |
3(3≤1+2之和,且3≤5) |
4=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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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计算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5 |
6=3 |
7=5-6 |
8=7÷1.03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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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填报范围:
本附列资料适用于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本附列资料各栏次申报项目均不包含免税服务数据。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指根据国家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在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
二、填写项目:
(一)本附列资料“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附列资料“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本附列资料第1项“期初余额”栏数据,为从本附列资料上期第4项“期末余额”栏转入本期的数额。
(四)本附列资料第2项“本期发生额”栏数据,填写本期发生的根据国家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在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数额。
(五)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价款数额。
(六)本附列资料第4项“期末余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额的期末余额。
第4栏“期末余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七)本附列资料第5项“全部含税收入”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八)本附列资料第6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为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九)本附列资料第7项“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
(十)本附列资料第8项“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