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147 6421 手续费支出 金融共用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49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150 6511 赔付支出 保险专用
151 6521 保户红利支出 保险专用
152 6531 退保金 保险专用
153 6541 分出保费 保险专用
154 6542 分保费用 保险专用
155 6601 销售费用
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8 6604 勘探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
162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一、 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爱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二、 已交税金: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
三、 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四、 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五、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