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企业为小企业,在2011年1月份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明细科目金额为100万元,其中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为1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万元。实际支付时,企业扣除本月为职工家属代垫的药费5000元,共支付给职工现金84.5万元,转账支付社保金和个人所得税15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甲公司为职工家属代垫药费5000元时应做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家属药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代扣代缴社保金和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500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 10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000
实际支付工资、社保金和个税时的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850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 100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000
贷:库存现金 845000
其他应收款——代垫家属药费 5000
银行存款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