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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种常用偷逃税的检查技巧(3)

2011-06-02 09:28

(三十二)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三十三)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三十四)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三十五)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三十六)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三十七)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十八)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十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四十)白条支付水电费。
(四十一)购买假发票人帐。
(四十二)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四十三)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四十四)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四十五)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四十六)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四十七)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四十八)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四十九)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五十)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五十一)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五十二)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五十三),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五十四)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十五)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四)应缴税金方面
(五十六)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五十七)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 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五十八)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五十九)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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