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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特点

2011-06-01 09:35

1.充分借鉴了国外的税收规定以及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企业所得税法在酝酿和调查研究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国外企业所得税制的发展状况,很多方面借鉴了其税收规定,同时,充分吸收了国际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

  2.真正实现了“四个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彻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两种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了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扣除标准,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充分考虑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企业所得税法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转型的要求,税收优惠政策明显地倾向于产业优惠为主,地域优惠为辅的思路。

  4.鼓励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自然环境的保护。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中充分体现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比如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适当考虑了区域平衡发展的需要。企业所得税法中对西部大开发、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都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

  6.加强了对逃税和避税行为的监管。企业所得税法增加了第五章源泉扣缴的内容,明确规定对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有困难的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并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同时也赋予了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权利。

  7.从立法高度强势监管关联交易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在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内容中专门对于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管进行非常严格的规定,惩罚措施也相当严厉。而此项内容在暂行条例中只简单地规定了一条,在实施细则中也并未进行解释。

  8.适当考虑了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的发展比较艰难,但是,中小企业又为提供就业、创造财富等社会经济发展事业做出了贡献,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进行了适当照顾,其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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