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的概念
代理记账公司:就是依法经批准设立专业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公司的设立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报告、编制财务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义务
1、按照委托人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予以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3、在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