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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内资公司的流程 需要什么审计?

2011-02-18 14:36

 问题:公司要注销重新设立,每年的工商年检审计3月份才开始,如果公司在3月份之前就要注销,请问还需要哪些审计?  关于公司的注销审计是否可以请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解答:

  一,公司注销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是: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内容:

  (1)注销理由;

  (2)成立以股东为主的清算小组,推举小组负责人。

  3、清算报告(载有从XX日期起已公告三次和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内容),经清算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并由股东签字盖章确认。(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有关注销证明:

  (1)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国税、地税);

  (2)银行账号注销证明;

  (3)公安部门收缴印章证明。

  5、股东会决议后6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三次。内容:XX公司(注册号XXX)股东会决定自X年X月X日起停止经营,请债权人自本公司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如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是否需要审计,目前没有强制性规定,请先咨询主管工商局为宜,同时,这里如果要审计,应该请有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宜。

 

联系人:石立容
电话:010-82672400
手机:136011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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