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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资料及收费标准

2014-03-20 09:17

出具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企业每年5月底前需要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年度末现金盘点表

6、年度末各开户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

7、年度末存货盘点表

8、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计算表复印件

9、其他固定资产所有权凭证(如发票、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10、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 

 

北京税务收费标准


所得税汇算清缴(含亏损确认、弥补亏损、申请退税、纳税清算审核等)

最低收费:2000元/年起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3‰
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0.15‰
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0.1‰
10亿元以上(‰): 0.02‰
注:1.收费基数为年末资产总额;
    2.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分段计算。

 

电话:010-82672400 
手机:13701000699
传真:010-8267 5988-8809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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