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缴由企业自己申报。
税审报告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汇缴报送数据时,直接照搬税审报告数据即可,因为税审报告中的表格和汇缴表是一模一样的。
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跟汇算清缴没有关系。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企业或公司,按税局要求: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就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简称涉税审计或税审,以下简称税审。
1、2010年当年企业亏损10万以上
2、连续三年亏损
3、2010年(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税前扣除事项
4、2010年企业赢利,以前年度亏损,要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计报告,这样可以弥补前五年内的亏损
以上说的原则,每年各区会有自己政策,如:2009年海淀区、朝阳区不管企业亏损多少,都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税务局提交审计报告。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税审,要看企业所在地税务局的要求。
二、税审时间?什么时候做税审?
所得税审计和申报时间:2011年1月-5月底,过期税务局会罚款;
按以往的经验越早越好,一是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时间都充裕,和税务师事务所还能协商价格,倒后来事务所所得税审计压多了,审计人员做不过来,价格更没得谈了。
三、什么鉴证机构可以出具税审报告?
在国税、地税备案的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出具所得税审计报告资格,如: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石立容
电话:010-82672400
手机:13601121712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总部--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7E
朝阳--朝阳区慈云寺桥东南住邦2000写字楼1号楼A座312室
Email:slr@cpa8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