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有权:指记入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资产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拥有,没有不具产权资产的列报。
4.计价:指所记录资产计价正确,没有高估冒算各项资产价格。
5.分类:指所记录资产分类正确,遵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标准,将资产分门别类地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没有混淆不同标准的资产。
6.截止日:指资产业务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没有提前或延迟记账而人为调整资产余额。
7.账务正确性:指资产业务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8.揭示充分性:指在会计报表中充分表达和揭示了按规定应该予以揭示的信息。
9.合法性:指记入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的资产业务发生和账务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负债审计
负债审计,是指对企业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其他未交款、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会计项目所进行的审计。
负债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四、所有者权益审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是指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进行的审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五、损益审计
损益审计是指对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等会计项目所进行的审计。
损益表各项目上的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上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