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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标准解析(3)

2011-12-28 10:36

  (五)高新收入达到60%以上,如果企业贸易收入过大或者非高新收入过大,我看就很悬,这个问题不是光靠一个审计报告就能解决的;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要求。成长性指标往往不好调整,因为会计报表已经都报税局了;知识产权结合第一条件进行策划准备;组织管理水平和成果转化的调整是技术也是艺术了,往往要结合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来调整,如果老是自己证明自己,在笔者来看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程序性条件

  按照《高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规定很简单。但2008年国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由于《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及其工作指引政策出台较晚,造成全国很多省市是从10月份才开始进行高新认定工作的,企业取得高新证书多在2009年初,但高新认定管理机构允许企业追溯到2008年1月1日享受税收优惠,这就造成了高新证书有效期限与优惠政策享受期限相差比较大的问题,所以说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只须密切关注所在省市高新复审管理机构的通知文件,按照其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即可。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已经开始,笔者也听说部分省市亦会在近一、二个月发文全面启动高新复审工作,估计大部分省市均会在2011年6月份之前开始。

  三、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限要求

  从理论上讲,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明确的针对对象,不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那样。故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肯定是有时限要求的,而且这个时限不会太长,企业不申报或者不能按期申报会被视为弃权。所以,相关高新企业需要尽快准备复审资料,不需要等到官方下文了才采取行动,那样可就晚了,及早行动以确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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